根据我司与江苏锦龙实业有限公司《股权转让合同》的约定,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公司(以下简称“永信信息”)国有股权成功转让后,永信信息自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订日(2008年5月30日至2009年2月28日)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我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。经审计,这一期间永信信息实现净利润232万元,我司应享有224万元。近日,江苏锦龙实业有限公司按约定将该笔收益汇入我司账户,标志着永信信息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完美收官。
为了顺利推进永信信息国有股权转让工作,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:
一是积极维护国有股东的整体利益。鉴于我司所持永信信息的国有控股股权转让后,另外两家国有股东——兴泰控股、百大股份所持股权将难以退出。因此,在股权转让过程中,我司对永信信息三家国有股东所持股权实行捆绑挂牌、整体招商,从而实现了国有股权的整体退出,维护了国有股东的整体利益。
二是提前解决内部职工持股问题。按照市国资委清理规范职工持股的精神,在挂牌转让前,我司对永信信息内部职工持有的5.96%股权进行了清理。将未量化到个人的无形资产股认定为国有权益;同时,按职工实际出资额对职工股进行了清退。清理完毕后,原职工持有股份全部转为我司持有,此次挂牌一并整体转让。从而彻底解决了职工持股问题,维护了国有权益。
三是努力实现股权转让期间企业的平稳过渡。改制工作是一项时间跨度长、涉及人数多、工作难度大的工程。在改制过程中,我司和永信信息领导班子一方面认真做好职工思想工作,维护骨干队伍的稳定;另一方面,抢抓市场机遇,使该公司实现经营效益的稳步增长。
四是多方招商,成功引入产业投资者。为促进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,我司在进行招商推介时,侧重于引进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投资者。此次引入的受让方——江苏锦龙实业有限公司,与永信信息行业相同、业务相近,具有很强的互补性;同时,该公司曾参与过国有企业改制,拥有较成熟的改制企业运营经验。
五是稳妥推进产权交割工作。产权交割是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难点之一,转受让双方易就资产价值、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的损益等问题产生分歧。为此,我司严把审核关,并与江苏锦龙进行反复沟通协商,最终如约收回期间损益,顺利完成了产权交割工作,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的最大化。
(资产管理部 刘浏)